廣泛的社會共識
但現實中仍有一些人
因為對酒駕醉駕存在誤區
以致產生酒駕醉駕行為
2022年05月03日22時53分許,邯鄲交巡警叢臺一大隊民警在聯紡路與光明大街交叉口東設卡盤查,一輛白色小型汽車行駛到盤查點時,民警發現駕駛人有酒駕嫌疑,于是將其帶至安全地帶接受進一步檢測。
在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之前,駕駛人李某承認自己中午喝了酒,但搬出諸多借口不配合檢測。在民警多次勸說下,才終于接受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為94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將李某帶至醫院進行采血檢測,檢測結果為:109.35/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人李某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處以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
法律速遞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邯鄲交巡警提示
酒后駕車
失去可能會是寶貴的生命!
請廣大駕駛員務必自覺做到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安全出行,文明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