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了解,該公司為進一步拓展和開發業務申請注冊了App,在使用期間,因程序設計存在漏洞,存在未經用戶同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違反必要原則收集與其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等問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在市網信辦的指導下,邯山區網信辦對公司負責人張某某進行了約談,要求該公司立即進行整改,并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各項規章制度。經過約談教育后,負責人張某某表示會全力配合網信辦人員針對存在的問題立行立改,完善管理制度,及時查補漏洞,同時也將加強和網信辦等法治監管部門的溝通聯系,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
下一步,邯山區網信辦將繼續加強屬地APP和網站等網絡媒體平臺的監管力度,規范網絡傳播秩序,營造清朗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