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我區東耒馬臺二街1人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私自外出并且不佩戴口罩。
經查,該人張某某,系經開區東耒馬臺二街社區原黨支部書記。對其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區世紀路派出所進行了訓誡。同時,按程序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其家庭由管控轉為封控,并適當延長封控時間;對區社會事務局包村領導、包聯干部和東耒馬臺二街社區黨支部書記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分別給予一定數額的經濟處罰。并作為反面典型,在全區疫情防控工作會議上通報,以儆效尤。
經開區將持續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要求,加強督導檢查,強化追責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堅決筑牢疫情防控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