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這名男子
每次“僥幸”都被交巡警及時制止
3月15日凌晨,邯鄲交巡警支隊渚河大隊民警在人民路東環橋附近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時,一輛白色車牌為冀D0xxxE的大眾牌汽車在距離檢查點200米處,突然停在路邊,民警上前查看情況。
車內坐車一對中年夫妻,其丈夫是駕駛人,民警示意駕駛人下車接受下檢查,當駕駛人放下車窗時民警聞到了撲鼻而來的酒氣,駕駛人用口罩遮擋著嘴,手里拿著現金湊近民警,企圖賄賂民警。此行為被民警嚴詞拒絕,并請駕駛人下車接受酒精檢測。
不料,副駕駛位的妻子下車后便哭哭啼啼擋在民警前面:“他就喝了兩瓶啤酒,喝的不多呀......”民警請駕駛人上警車配合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人躲閃到一旁。
民警耐心勸導,希望其能配合執法,并告知如果不配合民警呼氣式酒精檢測的話,依法會對駕駛人進行抽血式酒精檢測。其妻子哭著稱:“我們不抽血!不抽血!”最終因駕駛人不配合呼氣式酒精檢測,對其進行抽血檢測,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 4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對駕駛人進行身份信息核實時,發現駕駛人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這次屬于“二次酒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人因二次酒駕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拘留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