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中心依托峰峰礦區公安分局執法辦案中心,設有執法辦案區、速裁檢察室、速裁法庭、律師工作站,各方集中辦公、高效運轉,具有公安機關審訊取證、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判及律師會見、法律幫助的功能,通過法檢公司四部門協調聯動、實現輕微刑事案件從偵查取證、審查起訴到立案開庭的“一站式”辦理。該中心的科學統籌設置為多部門協作辦案創造條件,滿足全區輕微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審判等職能的實施,實施案件一地審查、案卷一地流轉、案件一地審判、文書一地送達的“一站式”辦理模式。
“現在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隨著法槌聲的響起,峰峰礦區輕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站式辦理中心審結了第一起危險駕駛案。該案于2022年3月22日10時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當天17時移送起訴,檢察院于當天18時30分受理該案并告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相關規定,在值班律師見證下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3月23日9時,該案起訴至峰峰法院,當天10時30分,法官在刑事速裁法庭開庭審理了該案,15分鐘后當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表示自愿認罪認罰。該案從立案偵查到開庭審理僅用了25小時,極大地提高了訴訟效率,節約了司法資源,真正實現了“簡案快審”。
成立輕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站式辦理中心,是峰峰礦區人民法院在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過程中邁出的堅實一步,對于促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兼顧刑事審判的質量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這也標志著峰峰礦區人民法院刑事速裁程序正式進入快車道。(崔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