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份,刑警七中隊接到轄區群眾陳某報警稱:自己被“女友”李某詐騙12萬余元。接警后,民警立即展開走訪調查。經查,陳某口中所謂的“女友”李某真實姓名為侯某。2020年12月份,陳某在該足浴店足療時,認識了侯某,不久二人發展成男女朋友關系,在接下來的3個月里,侯某先后以親人病重、做生意、結婚彩禮為由,向陳某索要共計12萬余元。但當陳某與侯某商討結婚事宜時,竟然發現侯某“失蹤”了,于是,陳某報了警。
民警在調查中發現,侯某在騙取陳某錢財后,立即從足浴店離職,并迅速將陳某聯系方式拉黑,一直以來沒有了活動軌跡,但民警們始終沒有放棄對侯某的追捕。今年2月份,在經過大量的工作后,民警偵查到侯某在云南省活動的線索,民警不辭辛苦、連夜出發,輾轉千里趕赴云南省昆明市,在當地警方協助下,一舉將侯某抓獲。到案后,侯某表示悔恨不已,如實交代了自己以婚戀為誘餌騙取被害人陳某錢財的犯罪事實,并主動退還被害人贓款9萬余元。
現犯罪嫌疑人侯某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