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1日,邯鄲一男子酒后駕駛,遇民警檢查,妄圖棄車逃避檢查。當晚22時30分許,邯鄲交巡警支隊邯山一大隊民警在邯大路設置臨時檢查點,過往車輛例行檢查。此時,一輛車號牌為冀D108**白色小型轎車,在距治理點50米處突然左轉打方向,想掉頭逃跑。恰好,執勤經驗豐富的應急中隊中隊長李明華早在其掉頭地點附近提前安排部署了警力。看到民警,駕車男子立即從駕駛室下車撒腿就跑,最終被民警攔住。
隨后,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宋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6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宋某某將被處以駕駛證記扣12分、暫扣6個月并處罰金的處罰。
在此,邯鄲交巡警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酒駕、醉駕是造成嚴重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酒駕是條“高壓線”,害人害己碰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