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該制度明確,項目建設單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同時,通過“容缺+承諾”的方式,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預”證,憑證辦理地基處理部分施工、臨時出入口、土方外運、降水、臨時排水、圍墻搭建、水電報裝手續。破解了建設單位因用地、不動產登記、規劃、施工等證件的辦理,導致拿地后場地平整、基坑支護、水電報裝等工作無法展開,影響項目進度問題,實現了建設單位“拿地即可開工”。
另外,此項制度對“預”證實施過程中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也予以明確,對項目建設單位不積極履行義務和兌現承諾的,將撤銷“預”證,可以追究申請單位的相應責任,并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失信行為進行記錄,并向社會公開。截至目前,全市共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預”證10份,受到項目建設單位的充分肯定,進一步激發了市場活力,為邯鄲市的城市發展贏得了良好口碑。(記者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