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6日,永年區公安局廣府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在廣府鎮呂堤村西路口發生打架。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經查,魏某陽、魏某甲(魏某陽父親)與史某因車輛剮蹭發生謾罵并產生肢體沖突,后魏某乙(魏某陽伯父)、李某國(魏某陽外公)等人對史某進行攔截、推搡、毆打。經鑒定,史某肋骨多處骨折,構成輕傷一級,因當事人對鑒定結果有異議,后委托河南省圣德司法鑒定中心對史某傷情重新鑒定,鑒定結果為輕傷一級。
經偵查,永年區公安局依法將魏某陽、魏某甲、魏某乙、李某國刑事拘留,后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永年區人民法院審理,判決魏某陽、魏某甲、魏某乙、李某國構成尋釁滋事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現該四人正在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