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酒駕“拘”!
酒駕被查一次按理說應該長記性了
可偏偏有人不僅沒有汲取教訓
而是
再次選擇了酒后駕駛
執迷不悔的后果
就讓蜀黍來告訴你
12月13日邯鄲市交巡警支隊規范保障大隊查處一起二次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凌晨3點10分,在東環路與和平路交叉口北一百米,民警在對一輛車牌為冀DXXX67的駕駛人進行快速吹氣檢測時,駕駛人非但不配合,反而試圖加速逃離現場,被民警制止。
民警詢問其是否飲酒,駕駛人王某某稱自己喝了一杯啤酒。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其結果為58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得知自己屬于酒駕后,駕駛人王某某非但沒有反省自己的錯誤,反而三番兩次的向民警提出拿錢解決,被民警當場拒絕并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
經查詢,民警發現原來王某某早在16年10月就因酒駕被查處過,這次已是其第二次酒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王某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處十日以下拘留,吊銷駕駛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考取,1000元罰款的處罰。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的成本有多高?
要承擔什么樣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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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六大類型”
1
一次酒駕
“一次酒駕”即第一次被查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處罰:駕駛證記12分+扣證6個月+罰款。
2
二次酒駕
“二次酒駕”即第二次被查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處罰:拘留10日+罰款+吊銷駕駛證。
3
酒駕營運
“酒駕營運”指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處罰:拘留15日+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即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處罰: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考駕駛證。
5
醉酒營運
“醉酒營運”指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處罰: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考駕駛證+重考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6
涉酒事故
“涉酒事故”指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處罰: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交巡警提醒
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后駕駛一旦被查處,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不論何時何地,不管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均屬于“二次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