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主城區文明停車管理的
通 告
按照創建文明城市工作總體部署,為積極打造規范、有序、文明的停車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等法律法規,規范主城區文明停車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外環路以內主城區主次干道路段停車時,需按照泊位內的箭頭方向停車,嚴禁車輛斜放壓線、多占泊位停車。
二、嚴禁在設有禁停標志的路段停車。
三、嚴禁在人行橫道、盲道、消防通道、黃色網格線等區域內停車。
四、沿街商戶實行門前五包,維護和保持門前車輛停放有序,禁止占用人行道、盲道洗(修)車和堆放物品,無店外經營行為。
五、嚴禁長期占用停車泊位形成“僵尸車”。
六、嚴禁非機動車(電動車、自行車)在道路兩側設定的非機動車停車區域以外隨意停放。
七、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公安交警、綜合行政執法局等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廣大群眾要自覺遵守通告規定,主動配合并積極維護道路停車秩序,自覺遵章守紀、文明出行、規范停車。
九、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29日
邯鄲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
永年區大隊
邯鄲市永年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邯鄲市永年區交通運輸局
關于對城區機動車停車秩序集中整治的
通 告
為進一步規范交通秩序,保障城區道路暢通和安全,改善城市容貌環境,提升我區城市文明水平,解決機動車停車難、停車亂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對城區機動車停車秩序進行集中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適用于永年主城區,即鐵東街以東、露禪大街以北、中華大街以西、洺河南路以南(包含以上道路)范圍內的主次干道。
二、市交巡警支隊永年區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交通運輸局根據各自管理權限,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在城區主次干道及兩側符合停車條件的區域統一施劃停車泊位,設置醒目的停車標識和禁停標識標線。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除停車泊位、停車標識和禁停標識標線。
三、機動車在道路兩側及人行道上停放時,必須在統一規劃的停車泊位內有序順向停放,嚴禁壓線、逆向停放。對未按標識停放、未在停車泊位停放或超出、跨騎泊位,占用人行道、盲道的違停車輛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采取拖離、處罰等措施。
四、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在城區占用城市道路、停車位等從事經營活動。對亂停亂放、占道經營、店外經營以及長期停放的“僵尸車”等占道違法行為,依法勸離,對拒不配合的,將依法采取處罰、拖移等強制措施。
五、對拒不服從管理、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理處罰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發布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邯鄲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永年區大隊
邯鄲市永年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邯鄲市永年區交通運輸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