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給別人用兩天
即可輕松賺大錢
聽起來如此誘人
殊不知卻是電信詐騙團伙
為“跑分”洗錢而設下的陷阱
一旦參與
就會淪為電信詐騙的幫兇
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 件 詳 情
復興區公安分局為強力推進“斷卡”行動,深入打擊非法買賣、租借銀行卡和電話卡違法犯罪行為。近日,根據有關推送線索得知,復興轄區一男子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且涉案金額高達近百萬元。經過研判排查等工作,11月25日,復興區公安分局刑警五中隊民警梁淇依法將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傳喚到案,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對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一事供認不諱。
經查,犯罪嫌疑人樊某某(男,無業),在家玩手機時看到某微信群里有人發布“需要本人名下銀行卡,傭金一天6000元”的信息。面對誘惑,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在明知可能涉嫌犯罪的情況下,還是添加對方為好友,隨后在對方的指引下,犯罪嫌疑人樊某某乘坐火車到福建省某市,將自己的銀行卡、U盾和電話卡交付給對方使用。
目前,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已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溫馨提醒
買賣、租借銀行卡、電話卡屬違法行為!千萬不要貪圖小惠小利而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避免成為詐騙犯罪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