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新晉爸媽在給寶寶起名字的時候都是絞盡腦汁,希望名字寓意美好又不落俗套,很怕出現重名多的情況。由于我國人口數量多,漢字姓氏名字用字習慣集中,形成公民姓名大量重復的情況,給公民的學習、工作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的不便。為此對擬為新生兒取用的名字,監護人可憑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和生育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查詢本省、市、縣范圍內相同姓名人數,公安機關可以為群眾給新生兒起名字方便。
王女士來到馬莊戶籍室申請查詢新生兒重名情況,查詢后高興地說:“這下不用擔心孩子重名多了,全家都滿意。”
警方提醒
公民進行戶口登記時,按照出生醫學證明登記,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母姓。
除姓氏外,公民申報姓名登記應當使用國務院公布的《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漢字。
名字字數一般不加限制,兩個字、三個字、四個字都可以上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