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刑警一中隊接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請求協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為此,刑警一中隊辦案民警根據掌握的線索經過三天的緊張工作,于15日13時許,在中華北電桿廠家屬院門口將焦某某抓獲;同日20時許,在豐收路與興新大街交叉口附近一燒烤攤將胡某某抓獲;16日10時許,犯罪嫌疑人史某某迫于抓捕壓力主動投案自首。
經突審,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如實供述了其將名下銀行卡交給焦某某、史某某使用,二人用該銀行卡幫助某賭博網站實施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并從中獲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某、焦某某、胡某某已移交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