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即,民警將駕駛人帶上警車前往醫院進行酒精檢測,途中駕駛人突然發問:“我剛才配合吹了,吹了多少?”駕駛人語無倫次。民警告知駕駛人并未測酒后,駕駛人又主動要求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經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為96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駕駛人否認,說道“我叫李某,先把身份證還給我。”經民警核實,駕駛人所說的自己姓李并不屬實,而魏某某才是其真實身份。
駕駛人魏某某,在2017年1月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所以對民警謊報身份信息欲逃避處罰,卻被民警進行了嚴厲的批評。通過醫院的抽血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4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魏某某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的處罰,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