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16時許,刑警一中隊接到郭某川報稱:其同事張某某被朱某佳強行帶走,目前杳無音訊。經查,案發當日朱某佳在邯鄲學院家屬院以與張某某處對象為由強行將其帶走,辦案民警連夜與朱某佳溝通后,朱某佳于17日0時將張某某帶回邯鄲。
隨即辦案民警展開調查,經了解,9月16日16時許,張某某被朱某佳強行拽至出租車上,經磁縣縣城至河南省安陽市后,又返回至峰峰礦區一賓館內以處對象為由對其實施強奸。期間,犯罪嫌疑人朱某佳非法限制張某某人身自由長達8小時。
經進一步了解,辦案民警獲悉,7月31日,朱某佳曾因懷疑郭某川與張某某有曖昧關系為由,將二人帶至渚河路附近某酒店,強行要挾二人擁抱在一起拍錄視頻,并揚言將視頻通過微信發送至雙方親屬,敲詐郭某川現金5萬元。
當即,辦案民警立即組織精干警力對朱某佳展開抓捕,9月24日12時許,辦案民警成功在峰峰礦區世紀廣場附近將犯罪嫌疑人朱某佳抓獲。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朱某佳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朱某佳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