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2021年秋冬季劣質散煤管控“百日會戰”行動自9月1日起至年底,分為組織準備、排查治理、會戰攻堅和總結提升四個階段,按照“問題導向、突出重點、協調推進、全面規范”的原則,著眼重點任務、關鍵環節、問題短板,突出抓好質量抽查、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三查”,強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全面加強散煤生產、、儲運、、使用環節監管,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行動中,一是嚴格源頭管控。加強煤炭洗選治理,厘清全市煤炭生產企業、洗選網點底數、原煤產量、洗選數量,確保到2021年底,生產原煤洗選率達到90%以上;督促生產、洗選企業建立銷貨臺賬、銷貨合同檔案,出具“煤炭質量檢驗報告書”;保障潔凈煤兜底,確保點布局合理,符合快捷、經濟、方便運送和自購等需求。
二是加強流通環節監管。加強散煤網點管控,嚴把市場準入關,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和已完成“電代煤”“氣代煤”區域,一律不得再新設散煤經營網點;強化散煤監管,依法開展散煤質量監督抽查,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嚴厲打擊非法流動,有效阻斷非法劣質散煤渠道,嚴厲查處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散煤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運輸通道管理,煤炭運輸車輛通行運煤專用通道線路比例達到90%以上;強化入省煤質檢查站建設,對入市運輸煤炭車輛實施重點檢查,無《質檢報告》和《購銷合同》的運煤車輛,一律由公安交巡警部門勸返。
三是嚴格使用環節監管。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厘清全市燃煤使用單位底數,建立燃煤企業主體臺賬、監管臺賬、“煤炭質量檢驗報告”專管檔案,強化日常巡查、重點核查,加大使用單位散煤質量監管力度,抽檢覆蓋率100%,實現燃煤質量全面達標;嚴格燃煤儲存管理。加強煤堆場揚塵污染防治,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從重處罰。
四是強化劣質散煤復燃監管。加強重點區域劣質散煤復燃監督檢查,對已進入居民家中的劣質散煤,由轄區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回收置換;對存在劣質散煤復燃問題未得到及時發現、處理和報告的,視情節輕重,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五是規范劣質煤處置管理。堅持處置統一歸口,各執法部門查扣、沒收的劣質散煤一律移交發展改革部門統一處置;完善處置點臺賬資料,規范操作流程,嚴防劣質散煤流入市場。
六是全方位聯防聯控。實施全方位排查,堅決清除劣質散煤生存的土壤。加強對城鎮沿街商鋪和農村設施農業等環節使用煤監管,加大省市接壤區域散煤管控力度,完善跨區域管控措施,積極營造嚴管嚴控、群防群治的高壓態勢。
七是依法嚴查不法行為。嚴查嚴打劣質散煤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檢測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涉嫌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將抽檢情況和案件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八是強化宣傳引導。綜合運用多種媒體、部門服務窗口、經營主體宣傳欄,開展劣質散煤治理法律法規條款、制度措施、活動成效宣傳,完善舉報獎勵制度措施,引導群眾廣泛參與、監督的積極性,營造全民共同參與劣質散煤治理的濃厚氛圍。確保“百日會戰”取得實實在在效果。
邯報融媒體記者 周聰 通訊員 趙春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