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我們再來回顧一下這位司機
兩次酒駕被查的經過
第一次酒駕被查
2021年5月11日晚上00:19,邯鄲交巡警肥鄉大隊在肥鄉區興華街建安路口開展酒駕查緝專項整治行動時,駕駛人袁某駕駛小型轎車路過查車點,因涉嫌酒駕被現場執勤民警攔截。
經檢測查詢,袁某當時體內酒精含量為3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并是無證駕駛!民警依法對袁某進行處罰。面對自己違法行為,袁某表示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保證今后不會再犯。
第二次酒駕被查
2021年8月09日晚上00:09,在同一地點,同一個執勤民警在建安路口開展酒駕查緝工作過程中,查到一名小型轎車駕駛員涉嫌酒后駕車,而在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突然發現此人有些眼熟。
同樣的吹氣方式,以及似曾相識的臉龐,這不就正是三個月以前,因酒駕被查處的司機袁某嗎?
經核實,該違法駕駛人正是在2021年5月11日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同一執勤民警查獲的司機袁某!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52mg/100ml,屬于酒后駕車。
袁某因酒駕再次被民警查獲,還罪加一等,無證駕駛+二次酒駕。
他說以為查不到
可他不知道的是:緣分一道橋!
民警與“酒司機”之間
有著“非一般”的緣分存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人袁某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2000元,拘留十日以下的處罰。
警方提示:
飲酒莫開車,開車不飲酒!家人等著你們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