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檢查范圍是轄區內學校(幼兒園)食堂、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單位、校外托管機構等。
分為動員部署、暑期提升、開學前培訓、開學前自查、專項檢查和總結提高六個階段,主要任務是全面落實校園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嚴厲查處校內食品經營者無證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加快智慧學校食堂監管系統建設,確保秋季開學前,所有學校、幼兒園食堂要全部納入,實現“明廚亮灶+互聯網”;嚴格落實供餐單位、校園周邊餐飲門店和食品銷售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厲查處無證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行為;嚴厲查處采購、銷售或加工制作腐敗變質、霉變生蟲等感官性狀異常和超過保質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嚴厲查處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嚴厲查處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嚴厲查處未按規定制定和實施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快省級校園食品安全標準食堂創建工作,嚴格按照驗收標準,保證每個縣(市、區)創建2家以上。
工作重點:一是全面落實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茖W防控安全風險,推廣建立HACCP或ISO22000質量管理體系,嚴禁超范圍超能力供餐,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嚴格查驗進貨原料,規范加工制作行為。
二是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建立健全并落實有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并落實集中用餐崗位責任制度,定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和自查整改,確保整改效果。規范加工制作行為,每半年至少對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培訓考核,督促采用色標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鼓勵建立HACCP體系或ISO22000體系;大力推進智慧學校食堂監管系統,實現“明廚亮灶+互聯網”;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并開展食品安全檢查,做好陪餐記錄。
三是供餐單位和學校要嚴格執行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加強對食品原料供貨商的監督,明確食品原料進貨查驗負責人,確定可以采購和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品種及接收要求。不得采購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及亞硝酸鹽,不得采購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強化食品采購和加工管理,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制度,確保食材來源可追溯
。四是規范校園周邊餐飲服務單位。必須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小餐飲登記證》,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嚴格遵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落實餐飲具消毒、索證索票、環境衛生等要求,嚴禁超范圍經營;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食品安全公示欄。
五是強化校外托管機構食品安全管理。重點檢查供餐的校外托管機構是否持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并在許可范圍內經營,落實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狀況,是否按要求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等,并開展現場監督抽查考核。對整改后存在較大食品安全隱患的托管機構,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對仍不按要求整改的,責令其停止經營行為,并主動提前告知家長,及時結清各項費用,引導家長將學生從托管機構中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