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年近六旬,6月20日上午10時50分許,她騎三輪車帶著兩個小孫女外出途經大名縣城區商貿城附近時,突然與一輛轎車發生碰撞,導致右腿骨折,萬幸的是兩個孩子安然無恙。
當時,郭女士的兒子聞訊從館陶縣驅車趕回大名縣城區,30余公里路程用時30分鐘??刹恢裁丛颍竭_事故現場才看到“邯鄲急救大名中醫院站”救護車疾駛而來。
由于事故現場位于大名縣城東,與縣人民醫院近在咫尺,而縣中醫醫院坐落于城西,兩地相距八九公里,郭女士傷痛難忍,為盡快得到救治,經再三強烈要求,“邯鄲急救大名中醫院站”救護車將其送至縣人民醫院,事后收取各種費用158元。
郭女士質疑救護車為何沒有就近派遣的同時,還對大名縣中醫醫院高額收費表示不解。其中救護車費十分離譜,事故現場距縣人民醫院僅兩三公里,竟然收費80元。再加上她的傷勢較輕,隨車醫護人員沒有采取消毒、包扎、肢體固定等急救措施的情況下,收取了50元院前急救費。
7月13日,大名縣中醫醫院有關負責人解釋說,他們按照市120急救指揮中心指令第一時間組織實施救援,根據邯鄲市院前急救費等收費標準,院前急救費每次指導價50元,救護車費則按照行駛路程收取,包含來回路程,10公里以內40元,超出10公里,按每公里2.5元加收。
一位曾經參與救治郭女士的醫生敘述,他們在事故現場使用擔架將患者抬進救護車,詢問和評估傷情,及時清理對方身上雜物等,這些均屬于院前急救措施。
不過,郭女士出具的大名縣中醫醫院醫療門診收費票據顯示,除院前急救費50元、中級職稱及以下人員20元、心電監測4元、指脈氧監測4元外,救護車費沒有按實際路程收取,卻是“兩次”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