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綜合治理覆蓋該市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修理門市、銷售單位(網店),要求各相關單位進行調查摸底,建立臺賬,對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進行綜合治理。一是加強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合格證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二是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加大缺陷產品調查力度,督促企業履行召回義務;三是加強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查處列入目錄的產品未經CCC認證擅自出廠、銷售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違法行為,加強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