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綜合治理分為動員部署、調查摸底和集中整治三個階段,范圍覆蓋全市所有電動自行車生產經營單位,包括生產企業、修理門市、銷售單位(網店)。
主要針對轄區內各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修理門市、銷售單位進行調查摸底,建立臺賬,在生產經營單位自查的基礎上,對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進行綜合治理。加強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產品質量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進行生產。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合格證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行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電動自行車,加大缺陷產品調查力度,督促企業履行召回義務。加強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查處列入目錄的產品未經CCC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違法行為加強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
對各類不法行為將嚴厲查處。重點檢查銷售單位相關證照是否齊全;銷售的產品是否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是否明確標有廠家名稱、地址;產品外觀質量是否存在明顯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項目;是否有銷售經抽檢判定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產品;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質量違法行為,違法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加強質量違法信息歸集工作,構建聯合懲戒機制,做到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從多角度壓實生產經營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記者周聰 通訊員趙春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