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內三次酒駕
這次醉駕竟高到222.48mg/100ml
駕駛證被吊銷的他一再鋌而走險
查獲醉駕男子
一男子醉駕上路,被邯鄲市交巡警支隊民警查獲,原來是一名酒駕“慣犯”,面臨追究刑事責任。
2021年6月7日1時許,邯鄲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開發區三大隊民警,在世紀大街叢臺北路執勤檢查,查獲一輛由南向北行駛的車牌號為冀D51***的黑色汽車,駕駛人光著背,滿身酒氣。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多次,未能成功。在民警的教育引導下,駕駛人王某血液內酒精含量達到醉駕標準。
王某稱,他喝了不少啤酒。他看到檢測值達到醉駕標準,主動把車鑰匙交給了執法民警。民警帶王某至醫院進行了抽血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22.48mg/100ml, 屬于醉酒駕駛行為。
經詢問,王某是酒駕 “慣犯”。曾于2014年10月酒駕被查;2020年11月因二次酒駕被查,駕駛證被吊銷,如今又因醉駕被查,涉嫌危險駕駛罪,面臨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的有關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法院最高可判處拘役六個月并處罰金,機動車駕駛證也將被吊銷。
經調查詢問和網上查詢對比發現,該駕駛員王某駕駛證已吊銷。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處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