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場后民警趙剛、王翔出示警官證并說明來意,詳細詢問了相關情況,當事人韓女士說到:2021年6月4日10時許接到一個來自廣州的電話,對方稱自己是廣州市公安局的一名民警,說韓女士涉嫌參與廣州一起非法集資案,讓加其微信,加上后對方發來了一張警官證的照片后與其視頻,韓女士見與其視頻的人與警官證照片一致時,便頓時不知所措。對方說韓女士涉嫌廣州一起非法集資案,讓其趕過來配合調查,當韓女士說無法立即趕到時,對方就發來寫有韓女士名字的最高檢與廣州市檢察院蓋章的凍結令與拘捕令。韓女士見到后驚恐萬分,便信以為真,接著對方以調查涉案資金為由,讓其自證清白,讓韓女士把銀行卡里的13.5萬元錢全部轉到對方的一個安全賬戶。
聽完韓女士的話,民警耐心的對當事人講解了“冒充公檢法詐騙”的套路,韓女士表示:在接到詐騙電話后,感到非常緊張、害怕,一直待在家中不敢出門,多虧民警們及時上門勸阻,才沒有上當被騙。
隨后,民警又向其宣傳了其他防騙知識并現場指引韓女士安裝了國家反詐中心APP。
警方提醒
1、凡是接到自稱公檢法人員的電話,提到安全賬戶、清查資金、轉賬匯款的,都是詐騙!
2、凡是自稱某部門工作人員,主動“幫你”轉接電話至公檢法的,都是詐騙!
3、凡是要求通話內容絕對保密,或通過網絡出示“通緝令”“警官證”的,都是詐騙!
4、凡是自稱公安人員要求通過電話、QQ、微信做筆錄的,都是詐騙!
5、凡是要求前往酒店、家里、網吧等隱蔽環境接受調查或自證清白的,都是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