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動居民天然氣上下游聯動機制疏導
主城區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邯發改能價〔2021〕70號
叢臺區、邯山區、復興區發展改革局,冀南新區、經濟技術開發 區經發局,各有關燃氣經營企業:
按省發展改革委3月26日天然氣價格工作座談會要求,疏導上游管道天然氣門站價格上漲5%對終端銷售價格的影響,依據《邯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制定我市主城區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調整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和建立居民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的通知》(邯發改價格〔2018〕376號),啟動聯動機制疏導主城區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經市長辦公會研究批準,現將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一)主城區居民管道天然氣第一檔氣價由2.68元/立方米調整為2.78元/立方米,第二、第三檔價格不作調整,仍按原規定執行。
(二)對低保戶家庭、特困供養人員、特困家庭繼續實行價格優惠政策。家庭生活用氣在第一檔階梯氣量內的,仍執行現行優惠價格2.16元/立方米,超出第一檔階梯氣量的部分執行居民階梯氣價。
(三)城鎮居民煤改氣(包括市區壁掛爐用戶)采暖用氣價格執行疏導后的第一檔氣價2.78元/立方米。
(四) 對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不包括集中供熱用戶),以及未實現抄表到戶的合表用戶,按規定執行疏導后居民第一、第二檔氣價的平均價格,由2.78元/立方米調整為2.83元/立方米。
二、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落實價格政策,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保證穩定供氣。
邯鄲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