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零時30分許,機動執勤一大隊民警在邯臨路段設卡開展夜查整治工作,一輛號牌冀DQ***9的黑色轎車行駛至治理點100米處猛的拐進路邊小胡同停下,執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F場散發著酒氣,民警當即對駕駛員進行酒精檢測。此時,駕駛員開始了自己的“表演”,對著酒檢儀佯裝吹氣,數次被民警要求掛電話,最終在第十次測試中測出駕駛員韓某體內酒精含量46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你們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嗎?接下來,韓某不停給民警說好話,短短幾分鐘,喊了11聲“叔叔”,鞠了3次躬,弄得現場民警都有些尷尬。不過,韓某連聲求放過,最終還是沒能逃脫處罰,依法被處以罰款1000-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雖是老生常談的話,但請一定要牢記,不要妄想“皮”幾下就能躲過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