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頭治理,強化風險防控。在食品生產環節,5月10日在全市啟動交叉互查行動,對20個縣(市、區)食品生產企業開展互查,重點檢查企業許可公示、質量管理、進貨查驗、出廠檢驗、食品標簽和銷售記錄等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生產環境條件、生產工藝流程、生產設施設備、庫房物料存放等情況。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向企業所在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通報并提出整改意見,明確整改時限、責任人員和整改標準;對檢查中發現涉嫌違法的企業,依法立案查處,全面提升食品生產行業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突出重點,創新監管方式。在食品經營環節,實施小作坊、小攤點“紅黑榜”制度,每月公示1次,每次公示分別不少于6家。目前全市共公示“紅黑榜”36期,其中列入“紅榜”183家、“黑榜”195家。組織開展校園周邊和城鄉接合部食品安全整治行動,依法嚴懲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截至目前,取締校園周邊無證食品銷售戶19戶、無登記證小作坊3戶、無備案卡小攤點5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43份。
全程公開,推進社會共治。在餐飲服務環節,創新開展“餐飲安全你我同查”活動,以“網紅餐廳”、網絡訂餐平臺、大型餐飲單位、旅游景區餐飲單位等涉及消費者人數較多、社會影響力較大的餐飲單位為重點對象,定期邀請媒體記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消費者代表等參加,通過網絡直播平臺向社會公開對餐飲單位監督檢查的全過程,并與網友在線互動,公開檢測和監督檢查結果,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落實主體責任。
隨機抽查,提升監管效能。在特殊食品監管上,4月20日啟動為期半年的特殊食品銷售單位雙隨機抽查,以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為重點,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匹配檢查人員開展抽查。對發現的問題,需整改的責令限期整改;需立案查處的,及時立案查處;情節嚴重不具備經營條件的,及時報請審批機關依法吊銷、撤銷食品經營許可證;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百日行動,優化消費環境。在食用農產品銷售環節,4月20日組織開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動,以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食品超市、便利店、冷庫等為重點場所,以畜禽肉、水產品、水果蔬菜等為重點品種,以嚴厲查處使用違禁物質、農獸藥殘留超標、濫用食品添加劑、病菌污染等為重點內容,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和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目前,已監督檢查經營戶2萬余家次,抽檢1731批次,查處問題55個,查處案件1起,移送司法部門案件線索2個。推進集貿市場及周邊環境整治提升,完善農貿市場便民服務功能,為群眾營造安全舒心的市場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