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均為被盜竊手機)
4月28日,叢臺一大隊接指揮中心派警稱千禧大廈一家手機店被盜。龍湖警務站民警迅速出警,查看店內監控,一名男子帶帽子口罩,手持工具將店內手機柜撬開,盜竊手機 12部,平板電腦一部,整個作案過程將近四十分鐘。盜竊后,嫌疑人還用干粉滅火器在屋內噴射破壞指紋腳印等痕跡,后淡定騎電動車離開現場。在城區內多次躲避公共視頻資源,行至叢臺公園東門南側的公廁內將衣服更換,后摘除口罩帽子,騎電車繼續迂回躲避監控,最終將電動車停放至滏春美食林上層停車場,步行進入叢臺區某社區。經走訪調查,基本確定該男子在該社區居住。
無獨有偶。5月4日叢臺一大隊接指揮中心派警,稱恒億大廈一家手機店被盜。通過店內監控,一名男子穿連帽衫,戴口罩背雙肩包進入店內,先用腳踹擊商店玻璃門,見未踹開,又用自制的撬棍將旁邊的卷簾門撬開,盜竊店內9部手機和五百元現金。
嫌疑人手法嫻熟,十分冷靜,作案過程近三十分鐘,后騎電動車離開現場。在躲避監控路段時發現樂頤對面一家手機門市只有玻璃門沒有防盜門,便又起歹心,遂將玻璃門破壞,準備盜竊店內物品。因該店裝有報警器,在玻璃門被破壞報警器響起后,嫌疑人并沒有逃離,而是快速進入店內,將店內的6部手機和幾十元現金拿走,后逃離現場,迂回近二十分鐘后進入叢臺區某社區消失不見。
經調查研判,這三起案件的嫌疑人實為同一人。民警便在嫌疑人居住地附近蹲守,終于5月4日16點40分發現并當場抓獲嫌疑人孫某,收繳盜竊手機2部,偷盜手機所得現金贓款1800元以及甩棍、電動車等作案工具。孫某對4月28日凌晨手機盜竊案、5月4日凌晨兩起手機盜竊案供認不諱,同時又將收贓人員王某供出。民警隨即將王某抓獲,并在其手機門市收繳贓物手機16部。
目前,此案件已移交至叢臺區刑警隊做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