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審批+監管+信用”閉環管理模式
邯鄲:告知承諾制提速行政審批
目前已有300余家企業受益,全部在規定期限內履諾到位
河北日報訊(記者劉劍英 通訊員趙振豐)“原本需要提交6項材料,通過書面承諾,只需提供3項核心材料,其他3項材料以承諾書代替后,當場領到了拍賣經營批準證書。”近日,邯鄲市庚祥拍賣有限公司負責人田少庚在一份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上鄭重簽名蓋章。
去年9月以來,邯鄲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按照“證照分離”改革要求,結合市縣兩級行政審批與監督管理分離的改革現狀,今年3月該市出臺了《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管理暫行辦法》,涵蓋了建設、人防、人力資源、交通運輸等14個行業的27項涉企經營事項,使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大幅減少,開展經營活動的時間大大提前。以印刷經營許可事項為例,該市行政審批部門在正常審批情況下辦結時限為30個工作日,需提交7項材料,通過告知承諾,企業僅需提交3項材料,作出承諾即可提前近一個月開展經營活動,“材料承諾率”達57.1%。其他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材料承諾率”均在40%以上,且所有審批前的現場核查勘驗環節一律取消。截至目前,邯鄲市已有300余家建筑、拍賣等行業企業受益。
邯鄲市行政審批局“放管服”改革協調處處長鄭杰介紹,告知承諾制就是按照“把住底線、快速審批、批后嚴管、信用懲戒”的原則,由行政審批部門一次性告知具體事項的審批條件、申請材料及違反承諾的后果,申請人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審批條件并承擔違反承諾的相應后果,審批部門當場作出準予行政審批決定,業務監管部門進行審批后核查的方式。
審批部門作出準予行政審批決定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相關業務監管部門,業務監管部門應在2個月內完成對被審批人履諾情況的核查。發現被審批人存在不實承諾或違反承諾的情形后,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須及時告知審批部門撤銷審批決定,并視情形予以行政處罰。如果被審批人未在告知承諾書期限內提交符合規定的材料,或監管部門告知審批部門應撤銷審批決定的,審批部門將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將被審批人失信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國”平臺。
申請人不選擇告知承諾方式的,審批部門則按一般程序實施行政審批。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和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以及依法應當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事項,不實行告知承諾審批。對于申請人在“信用中國”平臺存在違法失信記錄、被列入“黑名單”、曾作出不實承諾被撤銷行政許可或實施行政處罰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復前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通過構建‘審批+監管+信用’閉環管理模式,實現了市場主體寬進嚴管。”邯鄲市行政審批局局長白長俊表示,告知承諾制降低了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在激活市場主體活力的同時,通過信用懲戒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了市場主體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促進了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目前,300余家采取告知承諾方式辦結審批事項的企業,全部在規定期限內履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