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報訊(記者喬賓娟)自3月1日起,邯鄲市境內的所有森林景區、生態公益林區、國有林場和自然保護地進入封山防火期。
根據邯鄲市政府發布的關于開展封山防火的通告,2021年至2022年,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為封山防火期。其間,嚴禁攜帶一切火種進入山林;嚴禁燒荒、燒草、燒秸稈、上墳燒紙、燃放孔明燈、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為。在林地內進行工程施工或采礦的,需經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工作。
通告指出,各級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森林防火工作,嚴格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各重點鄉鎮、重點旅游景區,在封山防火期內,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對市、縣(市、區)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在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切實整改;不能及時整改的,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規定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