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教育局官網最新發布關于轉發《河北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邯鄲市教育局關于轉發《河北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體育局、市直中小學:
現將《河北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函〔2021〕2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加強管理。各縣(市、區)教育體育局和學校要嚴格貫徹落實《通知》精神,細化各項工作要求,將智能手機和其他電子產品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因地因校制宜研制切實可行的校內學生智能手機和其他電子產品管理制度。各縣(市、區)要制定工作方案,學校要形成實施方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
二、疏堵結合。各縣(市、區)和學校要教育引導學生在學習和生活中正確看待,合理適度使用各類智能電子設備,提升文明使用網絡的素養。通過學生喜聞樂見的教育形式,加強心理疏導,讓學生真正意識到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自覺形成對管理措施的認同。在管理中充分發揮學生主體作用,不斷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能力。
三、家校協作。各縣(市、區)和學校要通過多種途徑做好面向家長的宣傳解釋工作,爭取家長的理解和支持。引導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加強對學生在家庭中使用手機的教育管理,形成合力。結合學校實際設立方便、及時的家校聯絡渠道,便于家長聯系學校,保證家校應急聯絡。
四、做好保障。各縣(市、區)和學校要加強落實《通知》各項要求的條件保障,合理設置校內以班級為單位統一集中保管學生手機的必要設施設備。明確手機保管的工作制度和規范,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避免手機丟失或損壞。
五、強化督查。各縣(市、區)要加強對學校工作的指導,將學校手機管理納入日常監管,加強工作檢查,建立通報整改制度,確保工作落實。
各縣(市、區)和市直學校將貫徹落實情況、經驗做法和意見建議請及時報送市教育局高中教育處和義務教育處。高中教育處郵箱:ldzp2020@163.com;義務教育處郵箱:eduhd2020@163.com。
邯鄲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