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節以來
邯鄲交巡警支隊在“保春運促暢通”行動中
全面組織開展“打擊酒醉駕保安全春節行動”
通過嚴密布控和大范圍設卡巡邏
進一步加強對酒駕、醉駕、超員違法行為的嚴厲打擊
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安全幸福的牛年春節
… …
日前,在嚴查過程中,就有人因酒后駕車酒精檢測超標“1毫克”導致駕駛證被吊銷,事后直呼“太后悔!太冤了!”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月19日是大年初八,交巡警大名大隊龍王廟中隊薛長勇、郭慶城、陳運生、梁占磊等民警在中隊長張睿帶領下,組成“保春運保暢通公路”巡邏小組持續在轄區城鄉公路上巡查,開展“打擊酒駕醉駕春節行動”。
當天14點40分許,巡邏組在大街鎮李莊村附近公路上檢查一輛北向南駛來的冀DY63XXX牌照白色小轎車時,發現該司機有酒駕嫌疑,詢問時司機軟磨硬泡,不想出示駕駛證件。在民警多次嚴正警告下,該人卻幾次關閉門窗想要逃離檢查點。
法不容情,在駕駛人明顯的有酒駕違法嫌疑下,民警隨即將該車進行了有效攔截,帶回中隊進行盤查檢測。經對駕駛人李某某進行酒精測試,發現該駕駛人測試結果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1毫克。這時的李某某才承認中午自己喝了二兩酒,以為開車沒啥事。
按照駕車酒精測試不能高于20毫克每百毫升的法律規定,該車駕駛人測試結果雖然僅僅超出“1毫克”,但已屬于涉嫌違法酒駕。當民警將該人的身份信息進行入網備案時,驚奇發現李某某竟然有酒駕“前科”。原來,駕駛人李某某在2019年4月20日晚就曾因酒駕在縣城被查處,而且還是被龍王廟中隊查獲的“熟人”。時間上雖然過了一年多,巧合的上次也是被這幾位民警查處,查處原因、執法民警、違法駕駛人、行駛車輛竟也完全一致!
龍王廟中隊民警看到這些信息,立即對李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前次的處罰你還不吸取教訓,還再次酒駕,你和執法交警可謂是“熟人”了。這樣拿生命開玩笑的“熟人”其實就是害人害己的“罪人”!
隨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二次酒駕”處罰的相關條款,民警對李某某進行了暫扣車輛、處罰1000元、吊銷駕駛證且限制其2年內不得再次申領,同時因“二次酒駕”申報對其拘留的嚴厲處罰。此時的李某某追悔莫及,沒想到超標“1毫克”酒精導致駕照被吊銷,還將面臨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