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晚21時許,邯鄲交巡警防控大隊馬莊警務站民警在107國道北張莊村南地道橋處開展酒駕專項整治,安某駕駛一輛號牌為冀R84B**棕色小型轎車向檢查點駛來。
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不料發現其滿身酒氣,懷疑其酒后駕駛,馬上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測試儀顯示其體內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5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細心的民警發現安某非常眼熟,懷疑曾經見過。不出所料,經警務通查詢,安某曾于2014年因酒后駕駛被馬莊警務站中隊民警查獲過。沒想到,六年后安某再一次酒駕,仍然被馬莊警務站民警查獲。
據安某稱,其當晚與朋友一起在家中喝酒,但是沒了下酒菜就想著出來買一點,為了“安全”,還特意挑了一條小路走,沒想到已經凌晨了還會有人檢查,真是后悔莫及!
民警對安某進行了嚴厲的普法教育,使其認識到酒后駕駛的危害。目前,民警依法暫扣車輛,因其二次酒后駕駛機動車,執勤民警將給予安某10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銷駕駛證的嚴厲處罰。
這樣的“重逢”
著實讓人哭笑不得
如果在路上行駛
需要我們交巡警的幫助
我們在所不辭
對于酒駕的“重逢”
還是
......
不見為好
!
在此
邯鄲交巡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請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養成“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的良好習慣
守法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