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邯鄲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規范保障大隊移交叢臺分局侵財中隊一起危險駕駛案。2019年12月26日,蔣某某駕駛無號牌摩托車在中華大街與人民西路行駛,被正在執勤的交通巡邏警察支隊規范保障大隊民警查獲,經酒精檢測,發現該人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屬于危險駕駛。民警依法傳喚降某某至大隊進行處罰,但犯罪嫌疑人蔣某某拒不到案。后案件移交至叢臺分局侵財中隊,民警將其列為涉案在逃人員。
1月6日,辦案民警發現犯罪嫌疑人蔣某某在某寫字樓附近出現,于是立即組織警力趕往現場。經周密布控,民警最終將涉嫌危險駕駛的犯罪嫌疑人蔣某某成功抓獲歸案。經訊問,犯罪嫌疑人蔣某某對自己醉酒后駕駛摩托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1月5日,四季青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案的外市涉案逃犯薛某某在叢臺區某小區附近出現。接此線索后,四季青派出所所長立即安排民警帶領輔警趕赴現場。經過摸排走訪和精準布控,成功將在家中的犯罪嫌疑人薛某某抓獲歸案。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對其在2019年期間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已移交辦案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