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適齡兒童及小學畢業年級學生
家長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長朋友:
您好!再過幾個月,您的孩子即將走進小學或初中完成相應學業。隨著2021年招生季的臨近,很多家長為了孩子上學開始困擾。社會上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和機構抓住家長焦慮和急切的心理,精心設計陷阱,謊稱有“特殊渠道”,可以“花錢托關系”讓孩子上一所“好”學校。甚至出現“2021屆邯鄲市小升初重點初中優質生源自薦報名系統”的違規報名行為,使廣大家長難辨真偽,上當受騙。為確保每一名孩子都能順利入學,為讓每一名家長都放心,現對2021年我市中小學入學政策予以簡要介紹,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
一、招生信息在哪兒查詢?
我市中小學招生權威信息全部通過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及其他主流媒體和平臺向社會公開發布,敬請廣大家長及時關注,通過公開、正規渠道獲取招生信息,或撥打監督舉報電話進行確認,對朋友圈散布的其他非官方違規招生信息要提高警惕,仔細辨別。
二、義務教育招生啥政策?
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招生政策,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已全面實行并將繼續推行如下招生辦法:
一是公辦中小學校執行“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政策。
二是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執行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入學政策。
三是繼續實行民辦學校“電腦派位”招生辦法,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學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四是義務教育階段所有民辦學校報名通過全市統一的“招生入學平臺”(具體網址將通過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官網、官微在報名前夕公布并開通服務)進行信息采集、網上報名、結果查詢等。
五是嚴禁各種“掐尖”招生,嚴禁任何形式的考試招生,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三、鄭重提醒家長千萬別上當!
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在每年6月中旬前不會組織開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報名工作,請大家知曉。所有宣稱“選拔考試、繳費參加”“不用搖號、直接錄取”“內部關系、辦理入學”“民辦學校組織選拔考試”“校外培訓機構組織招生推薦考試”等信息均屬于違規行為,請務必提高警惕。再次提醒廣大家長一定要對非官方信息核實確認,不要被非官方微信、短信等詐騙信息蒙蔽,不要被所謂“能人”和違規機構所蠱惑,從而造成經濟損失,不聽謠、不信謠、不傳謠,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如果家長遇到疑難問題,可以咨詢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監督咨詢電話。
感謝廣大家長和社會各界人士對我市教育工作的關心、支持,讓我們共同攜手推行“陽光招生”政策,依法打擊違規行為,促進教育公平、公開、公正!
監督咨詢電話:6269949 6269956
邯鄲市教育局
2021年1月3日
致全市民辦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的
一封信
各民辦學校(校外培訓機構)舉辦者、校長:
近年來,我市一大批優質化、精品化、特色化民辦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的蓬勃發展,為我市教育事業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補充,有力促進了我市教育成效的全面提升。但個別民辦學?;蛐M馀嘤枡C構置相關政策規定于不顧,依然頂風違紀、欺詐蒙騙教育行政部門和廣大家長朋友,傳播所謂“內部指標”“承諾錄取”等謠言,違規組織“考試招生”“推薦招生”“委托或承辦招生”等活動,甚至出現了“2021屆邯鄲市小升初重點初中優質生源自薦報名系統”的非法行為,嚴重擾亂招生秩序,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為進一步規范我市民辦教育管理,市教育局再次重申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政策相關“紅線”要求,請認真閱知,務必嚴格遵守。
各民辦學校要做到“八嚴禁”:
(一)嚴禁在全市正式安排部署2021年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之前,任何中小學校以任何方式開展提前招生行為。
(二)嚴禁無計劃、超計劃、違規跨區域組織招生。
(三)嚴禁自行組織或聯合社會培訓機構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
(四)嚴禁采用將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或變相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變相“掐尖”選拔生源。
(五)嚴禁任何民辦學校與學生簽訂“自招簽約”。
(六)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七)嚴禁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八)嚴禁以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爭搶生源。
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做到“六不準”:
(一)不準與任何中小學校聯合招生。
(二)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與中小學入學相掛鉤的保證性承諾或其他虛假宣傳。
(三)不準以任何形式參與中小學校的招生和升學活動。
(四)不準以各種形式到中小學校內進行招生宣傳。
(五)不準在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開展培訓活動。
(六)不準為任何小學、初中招生提供學生或家庭信息。
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所屬民辦學校及校外培訓機構簽訂《規范辦學行為承諾書》。對任何民辦學校采取的違規摸底、掐尖選拔、預錄承諾等違規招生行為“零容忍”;對校外培訓機構與民辦中小學校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各類考試、推薦“零容忍”;對外地民辦學校在我市招生,不遵守省廳招生政策、不服從管理、擾亂我市招生秩序的行為“零容忍”;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屢教不改、頂風違紀的民辦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零容忍”。各民辦學校招生簡章須經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方能按照相關規定對外宣傳。每年6月中旬前,各民辦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組織開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報名、考試、推薦工作。一經發現,將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讓我們共同攜手推行“陽光招生”政策,維護良好的招生秩序,依法打擊違規行為,促進教育公平、公開、公正!
邯鄲市教育局
2021年1月3日
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公開監督
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