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北省住建廳獲悉,即日起至2022年年底,河北省將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全面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徹底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
饒陽縣圣水村整齊劃一的新民居。 河北日報記者焦磊攝(資料片)
此次排查整治范圍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區行政區域內所有村的全部房屋。排查過程中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進行重點摸底排查,對其他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用途、安全狀況等,同步建立農村住房檔案和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2022年12月底前,將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完善各類農村房屋建設標準體系。
排查整治實行產權人自查自糾、村級摸底排查、鄉級排查整治、縣級統籌推進、市級核查指導的方式實施推進。省級建立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協調機制,各級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范圍,指導做好本行業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強化行業監管。
對確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縣、鄉、村三級將建立整治臺賬,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產權人主體責任,強化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逐個制定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徹底整治,并實行銷號管理,整治完成一戶、銷號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