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節目中,我們報道過,在購買二手房時因沒有對水、電、暖的繳費情況進行核查而造成了欠費糾紛的問題。這不前幾天,市民李先生就又碰到了同樣的遭遇。
2016年1月份,李先生在位于中華北大街質監局家屬院買了一套二手房,住了四年,沒有出現過任何問題。不過就在今年,他去熱力公司交取暖費時,卻被告知房子拖欠了2013年至2016年合計共三年的取暖費,需要補交后,才能交納今年的暖氣費。
在買房的第一年,李先生交了暖氣費,也享受了正常供暖,不過,之后的2018和2019年,他沒有繳納過暖氣費,并且按照要求到熱力公司進行了報停。李先生說,在2016年繳費的時候,熱力公司并沒有跟他提及之前的欠費情況。李先生覺得,這暖氣費不是他欠的,現在卻要替原房主“背鍋”,心里有點不樂意。
原房主連續拖欠了三年的暖氣費,熱力公司卻沒有積極采取措施進行催繳。并且在2016年繳納暖氣費時,熱力公司也沒有告知他之前的欠費情況?,F在來催繳,李先生表示不能接受。為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跟隨李先生來到了中電洲際供熱一分部。一分部綜合管理部經理郭麗告訴記者,2016年李先生買房時,房子的供暖方式是串聯,并且,他們沒有執法權,只能多次向原房主進行催繳。
在2017年,李先生家所在小區的供暖系統統一更改為分戶控制。熱力公司也對用戶之前的欠費情況進行統計整理。所以才會出現李先生家現在遇到的只有繳納了之前的欠費才能享受集中供熱的情況。郭經理說,李先生購買房子的時候,并沒有到熱力公司更改過戶信息,所以對于房主變更,他們并不知情。所以,他們只針對房子,不管用戶是誰,只要房子確實存在違規用暖行為,誰住這套房誰就承擔費用。
郭麗說,像李先生這樣的情況并不是個例。所以,她也提醒大家,在租賃和買賣二手房時,一定要核查繳費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