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男護工致精神病患者懷孕,患者已前往醫院做精神鑒定
新京報訊(記者 劉瑞明 實習生 周思雅)河北魏縣精神康復醫院,一名男護工與已婚精神病患者小雨(化名)發生關系,并導致這名患者懷孕。11月11日,新京報記者從小雨的親屬處獲悉,魏縣公安局的工作人員、小雨的家人陪同小雨前往河北醫科大學第一醫院司法鑒定中心進行精神鑒定。
小雨的親屬石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11日上午,魏縣公安局的工作人員陪同小雨及其家人前往河北醫科大學第一醫院司法鑒定中心進行精神鑒定。做精神鑒定是配合魏縣公安局進行辦案。精神鑒定主要是測試小雨的智力和是否精神異常。
石先生表示,親屬認為,小雨住院期間精神存在異常,“我們要求追究男護工的刑事責任。”
新京報記者從涉事的魏縣精神康復醫院處獲取了一份內部通報,郭某現年31歲,未婚,系該院護理工。小雨現年25歲,已婚,系該院住院患者。2020年4月6日至7月25日,小雨患精神病來魏縣精神康復醫院住院治療,住院期間小雨住在該院三樓女病號區。郭某負責分管患者的日常用品和日常服藥等工作,住在該院二樓護理工宿舍。
7月19日,所有患者和護工人員前往三樓活動場所娛樂期間,小雨從三樓下至二樓向郭某討要零食。郭某對其表示不能亂拿他人的零食,小雨不聽勸阻,其間用雙手抱住郭某。通報稱,兩人抱了約兩三分鐘后發生關系。
上述通報顯示,事件發生后除了當事人外,無其他知情人,直到8月29日,小雨婆家人攜帶小雨彩超至該醫院稱,小雨懷孕40天。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河北魏縣一名男護工與精神病患者小雨發生關系,后家人發現小雨懷孕。小雨的家屬對媒體稱,小雨是一名精神病患者,對自己的行為沒有清晰的辨知能力,涉事護工和醫院應承擔相應責任。
11月10日,魏縣精神康復醫院的任姓副院長告訴新京報記者,小雨今年25歲左右,因為出現“精神分裂”癥狀入院治療。剛開始進醫院的時候,低著頭,不愿意說話。后來經過藥物的治療,逐漸恢復了笑容。”
上述副院長表示,7月22日前后,小雨已基本康復準備出院,言語和思維跟正常人一樣。“這個時候醫院對她管理比較松,所以才發生這樣的事。”涉事男護工郭某被扣除3個月工資,并于8月底被醫院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