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市政府新聞辦就《邯鄲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招投標評定分離管理辦法(試行)》有關情況作新聞發布。該《辦法(試行)》的出臺,改變了以往評標定標都由隨機抽取的評標委員會全部完成的情況,進一步擴大了招標人自主權,責任更加清晰,是邯鄲建設工程招投標一項重大變革,將對邯鄲項目建設產生積極影響。邯鄲是全省第一個制定出臺招投標評定分離辦法的市。
近幾年來,為深化招標投標領域“放管服”改革,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招投標制度領域重大改革。邯鄲招投標領域的工程總承包、加強招標代理機構與評標專家管理等多項改革走在全省前列。2019年,邯鄲的工程總承包推行工作在全省建設工作會議上作典型發言。2020年,邯鄲被省住建廳確定為開展建設工程招投標改革試點。
今年4月初,按照擴大招標人自主權,平衡評標專家權力,夯實招標人責任,實現招標人責權利統一的總思路,邯鄲出臺了《邯鄲市房屋與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招投標評定分離管理辦法(試行)》,經過專家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司法部門審查后,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
該《辦法(試行)》全文共十一條,對具體的操作辦法、流程、要求、責任、風險等情況都做了詳細規定,其主要條文為:第一條為制定辦法的依據。第二條是適用的范圍。第三條對評定分離的概念進行表述。第四條明確監督部門為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第五條對定標的方法的規定。第六條是要求使用評定分離辦法必須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第七條是對評標委員會的要求,評標委員會推薦三到五名中標候選人,不標明排序。第八條是對定標程序的規定以及招標人責任。第九條是關于重新定標的情形。第十條是對定標活動的監督以及防范廉政風險的規定。第十一條是施行的時間及有效期。
該《辦法(試行)》對邯鄲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作用:可以有效促進市場誠信建設,積極推動反腐倡廉,可以有效限制和規范招標人在設置投標人條件、編制評標方法和細則等方面的隨意性;實現招標人擇優的意圖,讓招標人選擇到最適合招標項目和招標要求的中標人;進一步夯實招標人的責任,實現招標人責權利相統一。
截至目前,邯鄲已有2個項目試行該《辦法(試行)》,效果比較明顯。該《辦法(試行)》為招標人擇優確定可信賴的施工單位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依據。(記者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