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交通法規雖明令禁止,但仍有駕駛人貪圖一時之快,不惜以身試法,將客車私自當成貨車去載貨,從而給路面交通帶來了莫大隱患和不確定性因素。
開展冬季整交行動以來
邯鄲交巡警支隊
不斷的加強道路監管
著重加大治理力度
這不
交巡警蜀黍就查到
一起相當危險的
交通違法行為
10月27日上午11時許,交巡警邯山二大隊五中隊民警正在浴新大街與邯鋼路交通崗口執行勤務。此時一輛銀色五菱面包車沿浴新大街由南向北行駛而來,透過車窗玻璃,目光所及盡是各種日常雜物塞得嚴嚴實實,民警立即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車門和后備箱打開后,執勤民警發現該面包車除了主副駕駛座外,中間和后排座椅都已經被拆卸掉,乘坐艙不大的空間內五臟俱全,基本被鋁鍋、座椅、包裹、飲水桶、臉盆等各種生活用具堆得亂七八糟、滿滿當當,簡直找不到一絲縫隙。原來,該駕駛人正在搬家,他為了搬運家具、炊具等物品,圖一時方便,把面包車開來,卸掉中間和后座位,裝上物品,來回一趟趟搬運倒騰,卻沒想到這樣做的嚴重危害性。
執勤民警對駕駛人客貨混裝的錯誤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對駕駛人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并責令其立即整改,將所有貨物改用貨運車輛拉運。
交巡提醒
因為客車與貨車功能各不相同,如果客車內裝有大量貨物,首先嚴重影響駕駛員的后視線和側視線,其次對車輛制動也是個極大的考驗。一旦發生緊急情況,駕駛人急踩剎車時,后方貨物就很可能瞬間擁至前方,嚴重影響駕駛人的操作,甚至會導致駕乘人員造成不可預料的人身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