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成一灘爛泥還敢開車?
是的
日前
武安交警抖音號發布一段視頻
交警在晚上查酒駕的時候
查獲的這名駕駛人
被查時車內和身上酒氣熏天
且其本人已經神志不清
對交警詢問也沒有反應
咱們的交警小哥哥
怒斥武安話版及時上線
盡管說了又說
強調了又強調
說起道理大家都懂
但是還是有一些人以身試法
這不
下面就是咱們交警蜀黍
最近查獲的一些酒駕案例
2020年9月17日22時
劉某駕駛車牌號冀DH***7的小型轎車在北環路與新華大街交叉口被執勤民警查獲,有酒后駕車嫌疑,經呼氣檢測儀檢測,酒精呼氣檢測值為122.5mg/100ml,隨后執勤民警帶劉某到武安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血樣抽取。目前該案件已移交執法辦案處,將進一步審理。
2020年9月26日22時30分
郝某駕駛車牌號冀D1***H的小型轎車在同安街與南環路交叉口被執勤民警查獲,有酒后駕車嫌疑,經呼氣檢測儀檢測,酒精呼氣檢測值為138mg/100ml,隨后執勤民警帶郝某到武安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血樣抽取。目前該案件已移交執法辦案處,將進一步審理。
2020年9月28日22時30分
林某駕駛車牌號冀D8***P的小型轎車在同安街與南環路交叉口被執勤民警查獲,有酒后駕車嫌疑,經呼氣檢測儀檢測,酒精呼氣檢測值為222mg/100ml,隨后執勤民警帶林某到武安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血樣抽取。目前該案件已移交執法辦案處,將進一步審理。
2020年10月5日21時30分
郭某駕駛車牌號冀DT***Z的小型轎車在北環路與中山大街交叉口被執勤民警查獲,有酒后駕車嫌疑,經呼氣檢測儀檢測,酒精呼氣檢測值為181mg/100ml,隨后執勤民警帶郭某到武安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血樣抽取。目前該案件已移交執法辦案處,將進一步審理。
2020年10月5日21時30分
馬某駕駛車牌號冀D8***5的小型轎車在同安街與南環路交叉口被執勤民警查獲,有酒后駕車嫌疑,經呼氣檢測儀檢測,酒精呼氣檢測值為131mg/100ml,隨后執勤民警帶馬某到武安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血樣抽取。目前該案件已移交執法辦案處,將進一步審理。
關于酒駕你還需要知道的這些誤區
誤區一
酒量大,喝一點不會影響
酒駕的認定標準和酒量大小沒有任何關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達標。
誤區二
酒后挪車不算酒駕
汽車發動并發生位移,駕駛員即處于駕駛行為中。酒后行駛車速再慢,駕駛員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也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發生事故,要以危險駕駛罪懲處。
誤區三
小區院內酒駕沒事
在小區院內、馬路牙上等馬路以外的地點酒后駕駛,也要按相關法規條例處理。
誤區四
酒后騎摩托車不屬于酒駕
二輪、三輪摩托車都屬于機動車,和汽車一樣,酒后駕駛摩托車一樣受到相應處罰。
誤區五
搭乘酒駕車輛出事不用擔責?
有人認為:乘坐酒駕司機的車輛出了事故,酒駕司機負全責,同乘人員免責。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在自己遠離“酒駕”的同時,不僅要對酒駕人員及時勸阻,也不要搭乘酒駕車輛。
誤區六
隔餐酒、隔夜酒不屬于酒駕?
酒駕不以酒后時間長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濃度專業測試結果為標準。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還是會構成飲酒駕駛或醉駕。
誤區七
酒后多喝水能稀釋酒精含量?
這種做法是沒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檢測儀檢測來自肺部的氣體,而不是口腔,不會因為喝幾口水就沖淡。
最后小編為你解讀下酒駕的成本
飲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
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
直接成本=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附加成本,請重視!!
1
如果你醉駕留下刑事犯罪檔案,子女可能和參軍入伍無緣,因為你的犯罪檔案會成為他們政審的障礙。
2
沒有子女,也不能任性。安保、航空、報考軍警校,你都會因醉駕記錄受限。
3
你說自己有工作,不怕被拒,那也錯了。如果你是國家干部、公務員,因醉駕判刑,公職和黨籍只怕要“雙開”了。如果不是公職人員,你因醉駕判刑,用人單位指不定就會把你“炒”了,那也很抱歉地告訴你,你沒法得到經濟補償。
4
如果你醉駕留下刑事犯罪檔案,子女可能和參軍入伍無緣,因為你的犯罪檔案會成為他們政審的障礙。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請廣大駕駛人員
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拒絕酒駕、醉駕
做到文明駕駛,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