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幾位市民反映學校高音喇叭擾民的情況,邯報融媒體記者進行了一番走訪。
據市民王先生說,他居住在蘇曹鄉河東村,位于村中的北師大附中自九月份開學以來,幾乎每天早上六點半,下午三點半,開啟高音喇叭跑操或喊話,使得居住在十幾米外的王先生不堪其擾。同時,另一位王先生反映邯山區秀水路南湖中學,幾乎每天早、中、晚三次開啟大喇叭廣播,聲音巨大。
對此,邯報融媒體記者向市教育局群眾服務中心反映情況,了解是否有關于學校開啟喇叭的時間與分貝要求等相關規定,該中心工作人員回復,并無相關規定,工作人員告知記者會向兩所學校所屬教育部門詢問情況,并督促其關閉或降低聲音。
從我市情況來看,許多中小學位于居民居住區,學校開啟喇叭是為了更好地開展學生活動,但另一方面,喇叭聲過高,確實會打擾周圍居民的生活。那么,喇叭聲音應控制在多少分貝內合適,喇叭噪音擾民到底歸哪個部門管理,遇到此類問題,市民又該如何投訴?
記者經過多方采訪了解到,喇叭噪音屬于生活噪音,公安機關管理范圍。市公安局綜宣處邱警官告訴記者,根據城市區域噪音標準,普通城市居住區白天噪音應控制在55分貝以下,晚上為45分貝以下;居住及商業混雜區白天噪音控制在60分貝以下,晚上為50分貝以下。“如果學校喇叭聲音過高,超過規定分貝,附近居民可直接撥打110報警,警察會對學校進行警告,對于不予整改、屢教不改的單位,公安機關將進行處罰。”邱警官說。
截至記者截稿時,南湖中學已回復關閉喇叭,以后不再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