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王鐸 通訊員 苗文金)逾期未檢、逾期未報廢 …… 一輛本應 " 安息 " 的大貨車經過多次轉手,借助套牌和其它機動車手續,竟然迎來新生。記者昨日從邯鄲市獲悉,當地交巡警跨省奔波 2000 余公里,抽絲剝繭查獲涉案車輛,成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今年 8 月中旬,河北省交管總隊發現一輛號牌為 " 冀 DZ4851" 逾期未檢、逾期未報廢大貨車,頻繁活動于陜西榆林市一帶。由于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輛技術性、穩定性、制動性大大降低,嚴重威脅過往車輛和行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邯鄲市交巡警支隊聞訊立即成立專案組,由冀南新區大隊組織警力循跡追蹤。
民警經過全力調查," 冀 DZ4851" 涉案車輛經車主劉某之手,經多人之手轉賣至山西境內,后又被一家中介公司收購,最終 " 流落 " 榆林市。
8 月 31 日,警方在山西榆林市府谷縣探尋到涉案車輛活動軌跡,車主為府谷縣石巖塔村李某。為防止打草井蛇,民警選擇國省道較近的礦區,穿梭于滾滾車流中,猶如大海撈針一般篩查,忙碌數日無果而返。
隨后,民警在當地交通運輸 " 中間人 " 的幫助下,來到車主李某家中,不巧的是其已去往內蒙古。府谷縣警方從中協調,并做大量說服工作,李某雖然及時返回,卻稱貨車因故障停放于鄂爾多斯一家修理廠。
據李某敘述,他于 2018 年從朋友手里獲得一套機動車手續,本想從事煤炭運輸業務,因為其姐夫魏某以 1.3 萬元的價格買回一輛 " 問題貨車 ",遂將自己的手續借于對方使用。
民警隨即遠赴內蒙古鄂爾多斯,依法將涉案車輛和交通違法駕駛人移交當地警方處理,相關手續則封存帶回邯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駕駛人處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