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市邯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辦一起醫療機構非法渠道購進中藥飲片案,一職工醫院被依法行政罰款10萬元。
1月7日,執法人員在對市一家職工醫院現場監督檢查時,發現該院中醫科存有中藥飲片58袋,卻不能提供購進票據和供貨方相關資質。執法人員對醫院內的中藥飲片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并將該院涉嫌非法渠道購進中藥飲片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調查,該院中醫科設立于2018年5月,共購進中藥飲片8000元,至2020年1月7日,共使用中藥飲片2559.9元,但無法提供所購進、使用中藥飲片的購進票據,購進時未驗明供貨方經營資格并索要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條:“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應當從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之規定。
日前,邯山區市場監管局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舉行聽證意見。邯山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院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購進的中藥飲片58袋,沒收違法所得2559.9元,行政罰款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