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國公安交管部門始終堅持嚴格執法,持續嚴管高壓,嚴厲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成為廣泛社會共識。可現實生活中,總有些人不汲取教訓,一而再的酒后駕車。近日,邯鄲一男子就因“二次酒駕”被邯鄲交巡警查到,該男子距上次酒駕僅一年之久。
8月4日晚23時30分許,邯鄲交巡警機動執勤一大隊四中隊民警在迎賓大道與果園路設卡執勤時,發現一輛冀DNZ796大眾轎車行駛緩慢形跡可疑,執勤民警立即上前堵截該車并接受檢查。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時,駕駛員神色慌張,民警湊近便聞到濃濃的酒氣。“喝了多少”民警詢問,“我就喝了三四瓶啤酒”駕駛員回答道。經測試,其體內酒精含量為 39.6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
然而當民警核查其身份信息時,駕駛員徹底慌了手腳,主動坦言自己曾有過一次酒駕經歷,這次酒駕純屬僥幸。這一回答讓在場民警為之一驚,通過核實,駕駛員張某確實在2019年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這次屬于“二次酒駕”了。此刻的張某懊惱萬分,開始請求民警給予照顧“哥哥哥...我求你們了,家里好幾個孩子呢,我要再被處罰了就沒人開車帶他們出門了...”民警嚴厲批評和教育“你什么都知道,還知法犯法,當初喝酒的時候怎么不想想自己的孩子,這是你應該承擔的后果”。
張某掂量許久,自知逃避不了處罰,主動配合了民警工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駕駛員張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對其進行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行政拘留10日以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扣證的處罰。
警方提示:人生中有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但不分何時何地、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將直接吊銷駕駛證,且此前的酒駕違法信息也不會消除。希望所有交通參與者以案為戒,深刻認識醉駕犯罪的嚴重后果和危害,敬畏法律,杜絕僥幸心理,珍愛生命,堅決拒絕酒駕醉駕。邯鄲交巡警將不斷深化規范執法,嚴查各類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努力使人民群眾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邯鄲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