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邯鄲交巡警機動執勤一大隊聚焦“減量控大”工作目標,對夜間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8月2日,大隊民警在專項整治中對一名手持駕證的女子開具了無證駕駛的違法通知書,是執法失誤還是另有原因?讓我們一起來聽聽這件事兒:
8月2日晚,執勤一大隊二中隊民警在東環北倉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處設卡開展專項整治。22點28分左右,一輛車牌號為冀D2**7S的小型汽車由北向南行駛至檢查點,民警正常攔停檢測。當事司機是名女性,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后例行核查證件,本以為只是很正常的一次臨查,然而民警在用警務通核實其證件時發現該女子李某證件狀態竟然為“注銷可恢復”。這意味著李某目前沒有駕駛機動車資格,當前開車行為屬于無證駕駛。
經核查,李某駕駛證為2013年7月7日申領,本應于2019年7月7日換證,而李某在逾期一年內未換證,自2020年7月7日已生成“注銷可恢復”狀態。針對李某目前“無證”狀態,可通過重新報考科一恢復正常。其實此時知曉問題倒也是好事,不然如果逾期兩年未審,該女子駕駛證狀態將會自動變為“注銷”,屆時只能通過重新報名考取駕駛證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于李某無證駕駛第二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暫扣機動車、并處15日以下拘留。
邯鄲交巡警溫馨提示:駕駛員朋友應注意駕駛證主頁下方的“有效起始日期”及“有效期限”,在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天內主動向車管部門申請換證,也可依托河北省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https://he.122.gov.cn)或手機APP交管12123在線辦理換證業務。
(邯鄲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