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網傳“冀D5369警”車輛駕駛人因“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開車接打電話、機動車剎車燈不亮”被一名摩托車駕駛人攔停質問的視頻,引起網民關注。
邯鄲市交巡警支隊發現后,立即對視頻內容進行調查核實。經查,警車駕駛人趙某某當日受單位委派去鑒定中心收取事故鑒定結果,存在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機動車剎車燈不亮)的違法行為。
目前,邯鄲市交巡警支隊復興一大隊已依法對駕駛人趙某某的三項違法行為做出處罰,并對其本人誡勉談話,調離執法崗位。
同時,為汲取教訓、加強隊伍管理,邯鄲市交巡警支隊即日起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紀律作風整頓活動,教育民輔警帶頭遵章守紀,對執勤車輛安全設施加強維護,排除隱患,杜絕類似現象發生。邯鄲市交巡警支隊誠懇接受并感謝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邯鄲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
2020年8月5日
(邯鄲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