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增加
7月底前,全市退休退職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
邯報融媒體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含退職)人員,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據悉,綜合考慮物價上漲、城鎮職工平均工資對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影響,國務院決定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待遇,這是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5年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充分體現了制度公平、規則公平和社會公平。在當前受疫情影響、實施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情況下,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黨和政府給退休人員辦的又一件民生實事。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帶著對群眾的濃厚感情,周密安排、精心組織,扎實做好這項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工作。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稱為〔2020〕19號文件),確保7月底前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發的養老金發放到位。
7月10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轉發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2020〕19號文件,啟動我市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
我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合理確定調整辦法和標準,并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予以傾斜照顧。定額調整標準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掛鉤調整是按照退休退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同時,按照本人2019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適當傾斜包括四個部分,一是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年齡在70周歲至74周歲、75周歲至79周歲、80周歲以上的,分別增加22元、32元、42元。二是對艱苦邊遠地區退休退職人員,繼續按照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三是對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本次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四是對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企業因工負傷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并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增資額達不到148元的補足到148元。
7月16日,市本級退休(退職)人員增發的基本養老金和7月份基本養老金已經全部發放到位,各縣(市、區)也陸續完成,至7月底,全市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