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在家靠父母 出門靠朋友”,在工作單位與同事建立深厚友誼在重要時刻有“關鍵作用”,但是盲目挺身而出舍己為人卻是無知的表現。
7月7日晚22時許,一場“頂包”的戲碼在防控大隊黃粱夢警務站民警的面前上演。當時執勤民警在北環路與浴新大街交叉口進行酒駕治理時,一輛行駛在中間車道的轎車突然急剎車停在了據檢查點100米處的橋下,發現異常的民警立即跑上前查看。趕到車前時,民警發現車內兩人神色動作慌亂,且清楚看到兩人在車內狹小的空間內駕駛員與副駕駛換座的過程,車內前排的坐椅上踩滿了腳印,明顯是兩人換座位時慌亂中留下的“證據”。
“是誰開的車?”民警問道,“是我是我,我開的車。”從駕駛座上下來的一名中年男子挺身而出,一口咬定沒有換座確實是自己開的車。民警立即對兩人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兩人并無飲酒情況,民警根據經驗猜想,既然沒有飲酒那么換座的原因應該就是無證駕駛了。隨即民警對兩人的身份進行了詢問,果不其然,據黑衣男子交代:其駕駛證正在辦理中,已經考到了科目三,目前還是無證狀態,因突遇民警檢查害怕被發現就想到了換座由有駕駛證的工友替自己“頂包”。
民警在與無證司機王某交談中得知,該車輛是借親戚的,兩人從武安鋼廠出來準備去肥鄉,因工友前一晚熬夜有些疲勞所以就親自開車上路。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這么長的路途竟是一個無證人員在駕駛,想想就后怕,幸好被民警查扣,否則后果不可預計。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王某未取得駕駛證駕駛第二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了1000元罰款、暫扣機動車的處罰。
邯鄲交巡警再次提醒:
無證駕駛萬萬不可,即使有著各種原因也不能違法上路。另外,對朋友仗義值得敬佩,但是包庇朋友的“違法行為”不可取,千萬不要害人害己。
(邯鄲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