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而偏偏有人愛財卻不腳踏實地
做上了“梁上君子”
謀取不義之財
2020年6月24日,冀南新區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隊成功破獲多起盜竊電纜案,抓獲犯罪嫌疑人二名。
2020年6月份,冀南新區職教城多次發生盜竊電纜案,分局領導高度重視,責令刑警一中隊、特巡警大隊、城南派出所迅速成立專案組對此系列盜竊案展開偵查。經我局辦案民警分析研判,安排專人對轄區內廢品站摸排走訪,發現馬頭鎮車騎關村收購站內有大量電纜線外皮。經對老板韓某磊聯系,了解到電纜線是一名叫俎某的男子賣給他的。隨即,我局民警通過線索在西黃鼠村找到俎某,從俎某處得知電纜線是從北豆公村一個收廢站收回來的,收廢站老板叫劉某平。我局民警又到北豆公村找到劉某平,獲知電纜是其于2020年6月19日19時從冀南新區職教城工人張某強和一名男子二人手里以每斤十九元收購的。隨后我局民警對職教城工人張某強和劉某行二人展開調查,經過細密盤查、連夜抓捕,于2020年6月22日在職教城將張某強和劉某行(男,廣平縣人)抓獲。
經審訊,該二人對其多次在冀南新區職教城工地盜竊電纜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強、劉某行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相關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
盜竊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罪涉案金額的規定:
1、數額較大: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數額巨大: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
3、數額特別巨大: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8條
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保障新區重點項目安全有序進行,
冀南新區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隊24小時不間斷在職教城工地開展巡邏防控工作。